《重要通知》
鉴于最近有非常一小部分客户打着质量投诉的旗号,有意放大极为微小的质量问题,在只愿意提供图片,不肯提供“品质”问题的产品,不肯回寄分析的情况下,就单方面不支付尾款,敝司经查实确实是有的客户故意以此为借口。
据此,敝司财务部对销售制度作出以下调整:
1. 凡国际贸易性质,直接出口或由外国公司间接出口,或由外国分公司在国内的办事处收货的,一概视为出口,须收完全款才可以发货。
2. 凡所有客户投诉,必须寄回实样20套有问题的产品,且此空运或快递的费用必须由投诉方支付,给到敝司品管部分析,或由第三方分析后作出决定品质事故的责任分担。
生效日期:2016-5-31